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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的用户应不应该缴纳电梯费?

发表时间:2019-11-01

一楼到底该不该交电梯费,这一直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,按理来说,1楼的用户几乎不用电梯或者用电梯的次数很少,所以不应该交,但是根据《物权法》规定: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,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。

按照这条法律规定,住宅专有部分由产权人自行负责维护管理,住宅共有部分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负责维护管理,其费用由全体产权人分摊,自然,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也应由全体产权人分摊。

但是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,如果一楼的用户没有使用电梯却要承担电梯费用,这明显是不合理的。比如我们去买东西,东西都没买到什么凭什么要付钱呢?同样的道理,对一有楼用户来说自己没有使用电梯,凭什么要自己分担费用帮别人买单?

所以对于1楼用户到底该不该交电梯费目前有很大的争议,而且各地方所规定的都不一样。有的地方是明确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来执行的,而有的地方则会出台地方的相关规定。

比如根据《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规定,配套有电梯的住宅业主应交纳电梯运行费。同时明确了免交范围,即:业主大会成立前,电梯起始层为住宅的,免收电梯起始层住宅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电梯运行费;业主大会成立后,有关免收电梯运行费的范围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。

按照青岛市的管理办法,如果某一个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大会,那么电梯起始层为1楼的用户就不需要交电梯费。

但在实际操作当中,不同的小区规定可能不一样,至于一楼的用户该不该交电梯费,我觉要跟实际情况来定。

1种情况、如果所在楼层有地下室,而且电梯通到地下室,那1楼的用户就应该承担电梯费。

现在很多高层小区都有地下室,这些地下室一般主要是用于停车场或者储藏室。这些公用的空间其实一楼的用户也是经常用到的,所以按照谁使用谁付钱的原则,1楼用户必须承担电梯费用。

除了地下室之外,目前有很多小区的楼顶都是开放的,主要是用于放太阳能或者是用于晾晒衣物,这种开放的楼顶,其实1楼用户也会经常用到,所以他们也应该承担起电梯费用。

2种情况,电梯有广告收入来源。

现在很多住宅楼里面的电梯其实都有广告,而这些广告收入一般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,主要用于业主的日常开支,包括电梯的日常维修费用。如果这个电梯广告费用比较多,钱使用到除了电梯维护以外的其他地方去,那么1楼的用户也会享受到这些权益,对应的也应该承担起电梯的相应费用。

3种情况、所在建筑没有地下室,也没有开放的楼顶,1楼用户完全用不到电梯,而且电梯的广告费用很少,只用于日常的电梯维护没有使用到其他地方去,那一楼的用户就不应该承担起电梯费用。

当然,对那些有业委会的小区来说,至于一楼的用户该不该收电梯费,应该由业委会投票决定,如果业委会做出相关的决定并公示之后,那就按照业委会的相关规定来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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